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

玄妙關第五十二問

【轉載】
問:
  求道手續為何要繳交功德費?這筆錢是誰的錢?用在什麼地方?

答:
  任何人辦理志願入學手續時,皆要向校方繳交所規定的學費,否則歉難入學。

  本道亦然,在辦理求道手續時,新求道人皆要繳交功德費,始准予求道點玄。

  至於要繳交多少功德費?並無硬性的規定,完全隨新求道人的心意,而且只收一次。

  這筆功德費究竟是誰的錢?

  任何人在入學時,將學費交給校方當局,這筆以學費為名的錢,從入學者的手中移轉到校方當局,遂為校方當局所有,從此這筆錢由校方當局支配,任何人皆無權過問。

  本道亦然,以功德費為名的這筆錢,未繳交之前,既繳交之後,所有者大不相同。

  未繳交之前,當然是新求道人的功德。

  既繳交之後,當然是天然師尊的功德。

  師尊為了消除誤解,遂在暫訂佛規引言中說:「求道手續,稍取本人功德」。

  師尊說的很謙虛很含蓄,也因師尊的謙虛含蓄,遂令許許多多的道親誤解師尊的話,誤以為師尊所說的「本人」,指的是新求道人。

  所謂「求道手續,稍取本人功德」,意思就是「求道手續,稍取本人(張天然)功德」。

  「稍取」也者,略微收取也;這是師尊非常謙虛,非常含蓄的說法,也因師尊的謙虛含蓄,很多人遂會錯師尊之意,誤以為是「稍取」新求道人的功德。

  師尊既然是以他的立場寫下這句話,「本人」也者,當然就是師尊他本人,而不是新求道人。

  所以,功德費既繳交之後,則為天然師尊所有。

  至於如何支配這筆錢?這筆錢既然已歸師尊所有,師尊當然可以全權處分。

  既然有收取,就有支出。

  如何支出呢?

  師尊在暫訂佛規引言中,關於如何支出功德費,也有很明白的表示,師尊說:

  「然自古道不輕傳,故恪遵 關聖帝君壇諭,求道手續,稍取本人功德,以驗信道真偽,乃藉微資,刷書印訓,抑或接待來往,周濟貧困,並無任何捐募規例,縱使有力善信,均係自動助道,向無著人勸捐,或種種勒索行為,令人輸分毫之資,且道眾多係貧素儉約之士,目的在效法孔孟,以法施人,非財施也。」

  師尊明白寫出他處分功德費的三個原則:

一、刷書印訓。
二、接待來往。
三、周濟貧困。

《待續...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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