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載】
問:
路祖歸空時有保恩級與頂航級的弟子,請問究竟何意?
答:
每一位道親都有他的求道背景,所謂求道背景,指的就是他求道之時,當時道場上的佛規禮節;運動場上,有運動比賽的規則;道場上,也有道場考拔的規則;師尊也不例外,師尊當年他求道之時,也有他的求道背景;當時道場上的佛規禮節,對於修行人的功果,有一套非常嚴謹的考拔程序,就是眾所週知的九品蓮台;九品蓮台分為九級,保恩與頂航,皆是九品蓮台的一個層級;九品蓮台的完整架搆如下:
一曰、童恩;二曰、贈恩;三曰、天恩;四曰、証恩;五曰、引恩;六曰、保恩;七曰、頂航;八曰、十地;九曰、管理。
至於九品蓮台如何晉升?當時的道場,有一套非常嚴謹的考拔程序。
一貫道三晉總領郝寶山(善覺子)曾經頒發一本由《領袖辦道指南》,民國三十一年壬午出版,與《一貫佈道大綱》,民國三十二年癸未出版,台印而成的一本書;這本書極為珍貴,乃是探索師尊求道背景的第一手可靠資料;在該書的第六十二頁,蓋有「正令保恩十地級金印」的一顆金印,郝寶山以此金印鄭重其事的證明,該書的確是由他所頒發,資料絕對正確可靠,絕無一點虛假。而所謂正令保恩十地級云云,指的是:郝寶山已由保恩級的果位,晉升至十地級的果位。十地級也者,根據九品蓮台的架構,乃是相當高的果位,僅次於祖師的管理果位。
在這本書的補遺章第五,第二十三條,薦舉果位之辦法,全文如下:
「凡各佛堂之發愿為協辦人,幫辦人,經二年不退者,為領袖者,可薦舉總堂為童恩。經三年不退者,可薦為贈恩。發愿為承辦及堂主,經年不退者,可薦為童恩。經二年不退者,可薦為贈恩。此外凡領受理本之代傳人,既經領命後,即可薦為贈恩,然得名實相符,不拘俗見。又凡為一方天恩以下,有五人中二人為天恩,三人為代傳者,且辦法中規合度,總堂再薦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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